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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章 爱的尽头是什么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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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喂,邓法医!你说有人站在里面撬窗户,意思是不是指凶手伪装了现场?”司马雨在后面问我。

“除此之外,还能有其他的解释吗?”我转过身反问他。

司马雨站在那里,若有所思。

之后我和李智林赶到解剖室,对死者进行了解剖取证。

李智林用柳叶刀划开了死者的喉咙,那里意料之中地出现了喉骨骨折现象。——凶手捏碎了她的喉咙!

拍完照片后,李智林又取出了勾魂针,一针针地将剖开的地方缝合了起来。

这种情况下,能做的李智林往往抢着去做。

做完这些工作已经是晚上了,刑警大队通知我和李智林参加案情分析会。

赶到会议室时,副局长林显著、大队长潘云和刑侦大队的其他民警已经在那里等着。会议开始后,首先由司马雨介绍他们那一组人的现场勘查情况,并提出他们的现场分析意见。

从司马雨的发言可以听得出来,他并没有采纳我的意见!

“很明显,这是一起因入室盗窃转化的杀人案件!”司马雨说,“推断的依据有这么几点。第一,现场没发现作案工具,法医在尸体检验过程中也只发现用手掐死者脖子的印迹,这说明凶手在进入现场前,并没有携带作案工具,也就是说没有经过预谋杀人。受害人的出现超出了凶手的意料之外,是在这种意外的情况下用手掐死的受害人。第二,现场被翻动得很凌乱,受害人平日携带贵重物品的提包失踪,说明凶手的作案目的是钱财。第三,现场房间的窗户被人撬过,之前有人提出是伪装的,我认真勘查了那个撬洞,不符合伪装的特点!如果有人站在房间里撬窗户的铁栅栏,必然会在房间里留下用力过程中的对应痕迹,比如留下脚蹬地或者膝盖顶墙的痕迹。但是没有发现这些痕迹!相反,我们在窗户外面的空调外机上发现了鞋印,所以应该是凶手站在空调外机上撬开窗户后进到现场的。综合分析,我们认为凶手作案的目的是针对受害人的财物,而不是受害人的人身;凶手作案手法娴熟,一定有过作案的经验,能轻易爬过窗户上的撬洞,说明其个子单薄。我建议,重点对案发前一天所有在辖区活动,具有盗窃犯罪前科而又身材单薄的人进行重点调查,找到犯罪嫌疑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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